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:
“三控制、二管理、一协调”。
即质量控制、造价控制、进度控制,合同管理、信息管理,以及协调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关系。
包括:
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(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)。
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。
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巡视检查、检测。
隐蔽工程验收及签证。
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检查分项、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。
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、工程竣工预验收。
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施工,按规定程序处理工程变更。
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,审核施工预、结算。
审核施工单位的总进度计划及月(季)计划,控制工程进度。
主持例会,协调与施工单位的关系。
实施施工合同管理,按合同委托权限进行工程暂停管理、工程变更管理、费用索赔处理、工期延误处理;
向业主提供监理月报及其他资料。
设备采购监理和监造收集整理本工程施工的有关资料。
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,协助业主做好竣工验收。
保修期的监理服务。